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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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十) (第3/9页)

   卦”(也叫旁通卦),即把本卦(《比》卦符号)诸爻画上的阴阳转换就是六十四卦符号里的另一卦符号了,也就是《大有》卦符号了。

    这种把一套卦符号,犹如组合游戏的颠三倒四,也成了“学问”,并且又成为注释《周易》的“象数”学。本身《周易》作者写书时,所用历史上传承下的那套记事符号,只是用于六十四篇文章的排序而已。《周易》一书所用那套排序符号之后,再之后才衍生成卜筮卦符号工具,才演变出八卦取象筮法,故用《周易》后出的东西,再去解释《周易》岂不是个风马牛不相及吗!

    在对这二字的解释,《子夏传》的说法是:“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凶者生乎乖争,今既亲比,故云"比吉"也。”

    《子夏传》在注释今本《周易》一书是遵循《易传》的注释方法,因所处时期还没有发展出“汉象数”的那种繁杂东西。如此处对“比吉”的注释时,只是用《比》卦符号里的八卦取象来穿凿附会“比吉”而字。这里说的“地”、“水”、“土”,正是《比》卦符号里两个八卦符号,即下卦为《坤》卦,取象地、土;上卦为《坎》卦,取象为水。也正如《子夏传》说的“比之象也”。

    而干宝则是对所谓这一卦的整个卦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所做的注释:“比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去阴居阳,承乾之命,义与师同也。原,卜也。《周礼》三卜,一曰原兆。砷德变化,反归其所,四方既同,万国既亲,故曰“比吉”。考之蓍龟,以谋王业,大相东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长于兆民,戩禄永于被业,故曰“原筮元永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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