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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怨怒 (第2/7页)
,需要供给家中的父母兄弟。 而因为日本在学习中国文化时,全然去掉了子在家中的权力,所以,这些女子被灌输的观念,也就成了——为了供给父母兄弟,牺牲自己是应该的。而这些女子也不会受到社会的鄙视,相反,日本人认为武士为领主、大名家服务是奉公,仆人为主人服务是奉公,而女人出卖rou体同样也是奉公。在当时,有一个卖身奉养母亲和弟弟的女子,还因为“孝心奇特”而受到了日本官方的表彰。 与日本人相比,中国的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还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种习俗在日本持续的时间有千年之久,即便到了明治维新,日本人全面学习西方文化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改变,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称呼而已。在明治政府于一八七二年,十月二日公布“牛马解放令”之后,买卖不再明目张胆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出赁”。愿意“出赁”女儿换取日元的人,并不在少数。 这些父母在和经纪人谈好价钱后,经纪人就会付给女子父母一笔钱。从此,这个女子便要依靠自己的服务来赚钱。这便是“出赁”。每“出赁”一次,这个女子就会得到极为微薄的收入,需要在天长日久的“出赁”后,才能逐渐还清这笔债务。除非有人愿意花大价钱为这个女子赎身,带回家中。而这几乎是这些女子不可企及的梦想。 而这种社会现象,也被日本上层默许,自从德川幕府制订的“游廓政策”开始施行后,就没有改变过。明治维新时期,明治维新的元勋、敲诈李鸿章的伊藤博文,在回答英国《每日新闻》记者提问的时候,也坦言不希望废除游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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