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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6 (第3/4页)
家抚养了这些年……或许还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缘故。 不禁摇头,只不过既是已经勉强谈妥了,自是不敢久留的。 王孟英当时就婉拒了秦家留客的好意,夜里头坚持歇在了崇塘的客栈里,却是基本没怎的睡,熬到天亮,就又登上了驶往京口的商船,离开了崇塘。 一来一回行程七八天,却总共在秦家待了不到两个时辰。 作为族叔该说的话,更是一个字儿都没说…… 然后到了八月中旬,秦连豹一行从新安府回来后,仅仅在家过了个八月半,休整了三五天,秦连豹又再次出门,带着文启同罗冀前往京口,去履行文启的承诺。 也就是在当年签订的一干契书上头,复又添上了王孟英的名讳。并应王孟英的要求,文启还额外同他签了一份契书,同意待七年期满之后,由文启出面将当年托管给他人保管的产业收回,除开文启自家的一份私产外,会将三槐堂名下的所有产业集中归于公中,并由王孟英日常打理。 至于文启,则有监督的权利。 倘若一旦发现王孟英有隐匿、侵蚀等弊行,将会按照族规,论以惩处。 这是文启同王孟英达成的共识,也是各自一连退了好几步的结果。 其实按着王孟英来时的筹划,文启既然还未弱冠,还是个孩子,接了他家去,不断了他的嚼裹,也算是族亲一场了。 哪成想文启小小年纪,这样难缠,一步不肯退,不肯跟他回去不说,也不同意将托管出去的产业要回来,只说还有五年辰光,五年之后,待他弱冠,再来协同处置祖产。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有法子,文启不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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