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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四十六) (第1/13页)
四十四、《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姤》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巽下乾上)姤:女壮, 虞翻曰:消卦也,与《复》旁通。《巽》,长女;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 “勿用取女。” 虞翻曰:阴息剥阳,以柔变刚,故“勿用娶女,不可与长”也。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 虞翻曰:柅,谓二也。《巽》为绳。故“系柅”。《乾》为金,《巽》木入金,柅之象也。初四失正,易位乃吉,故“贞吉”矣。 “有攸往,见凶。”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若能专心顺二,则吉,故曰“贞吉”。今既为二所据,不可往应四,往则有凶故曰“有攸往,见凶”也。 “赢豕孚踯躅。” 虞翻曰:以阴消阳。往谓成《坤》。《遯》,子弑父;否,臣弑君。《夬》时三动,《离》为见。故“有攸往,见凶”矣。三夬之四。在夬,动而体《坎》,《坎》为豕,为孚,《巽》绳cao之,故称“羸”也。《巽》为舞,为进退,cao而舞,故“羸豕孚蹄遯。”以喻姤女望于五阳,如豕蹢躅也。 宋衷曰:羸,大索,所以系豕者也。《巽》为股,又为进退。股而进退,则蹄遯也。初应于四,为二所据,不得从应,故不安矣。体《巽》为风,动摇之貌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诗》云:白茅包之。鱼谓初阴,巽为鱼;二虽失位,阴阳相承。故“包有鱼,无咎”。宾谓四。《乾》尊称宾。二据四应,故“不利宾”。或以包为庖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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