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不知道是麻了还是烫了,盛星一松手,笔“啪”掉在纸上,立即,一圈儿浓黑的墨汁晕开,把新写的字遮了一半儿。
窗户亮着一块儿,能瞧得见院儿里老树光秃的枝丫,一颗汗水这才顺着脸滑下来,sao着痒,挂在盛星脸颊上。
江菱月被陈岳敏邀请,去看跑狗了。
场子里是飞快闪烁的彩灯,有西洋式的鼓号乐队;台下男人们西装革履,太太小姐都穿欧式的长裙子,烫最时兴的卷发,陈岳敏遇见了十多个熟识的人,尽是这城中的显贵,江菱月四处一看,发觉场子周围站着许多保镖或是打手。
厢座里有红酒和电灯,以及皮沙发,陈岳敏把手套大衣递给服务生,坐下了。
“听说你戏唱得不错?”他面上随和大气,可骨头里傲慢,又掺杂在道上浸染而来的强迫情绪,一笑,让人脖颈发凉。
江菱月叹口气,说:“戏倒不怎么样。”
“听说比角儿好……”
“那我不早就成角儿了么?”江菱月注视眼前头盛满红酒的玻璃杯子,他抬起眼睛,说,“陈老板请我来,就是为了夸我么?”
陈岳敏举着杯子,把里面的液体饮完了,他挑了挑眉毛,语气随意地说:“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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