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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明修栈道 (第1/4页)
李绩提出在平原郡建立一个独立大营,作为平原郡地方武装力量。 大营内分设各团,按照每团都尉的姓氏命名。 各团卫士均从各县的乡勇中择其优者,招募来平原,严格训练。 就用这支队伍来保卫平原郡的安全,镇压盗匪。 刘洪觉得李绩的想法非常不错,可这涉及军权问题,他一个通守可能不好拍板。 他对李绩说道:“创建新军,这个要给圣上汇报一下。” 李绩心想,我李绩在官府那里已经留下印记,疏通官府的事,自己不能出头。 他对刘洪说道: “请示圣上,那是你通守的事。这些你都不要点我的名,我不想当什么出头鸟。” 刘洪一听李绩的话,更加敬佩李绩的人品。 人常说,一个德高望重之人,常常是: 不与上级争锋、不与同级争宠、不与下级争功。 李绩啥也不要,屈当幕后之人。 刘洪当然亮明态度: “李大人,今后有关平原郡保境安民的一切,都拜托老弟了。” 这样说,就是赋予了李绩辖制兵营的大权。 翌日。 刘洪向圣上上了一道奏折。 他提出要在平原郡建立一块军事基地,组建平原大营。 保卫平原,镇压盗匪。 李绩的目的是建立一支有别于盗匪,又与隋朝官军不同的一支劲旅。 隋末各地风起云涌的盗匪,专注打家劫舍,小富即安,还常常扰民。 政府的官军,要么尸位素餐,要么是怠惰、贪婪、无纪律。 新建的这支队伍,关键时候可以拉出郡外,维护河南省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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