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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6/11页)
放在右肩,印记理所当然该是在这儿了,她居然一时没想通,以为该在手上才是。 这个算不算是与他上床唯一的收获啊?如果不这么想,她会觉得自己失身得没半点成就感耶。 瞧,幻想过的初夜画面不仅没上演,还被指控企图弄脏床单哇咧!有没有天理啊?可是毕竟民情不同,她也只有认了,谁叫她什么人不好献身,偏给了这一匹狼。早知道的话,八百年前就送给初恋兼初吻情人的高中学长不就好了?不过那个学长是个大书呆兼古板道德家,居然被她吻了后立即差人上门提亲,吓得她哪还敢有进一步的勾引,连夜包袱款款转学上台北,以防成为一枚可怜兮兮的未成年小媳妇。 比起朱水恋对男人品味的偏执,她这人比较不龟毛,顶多把花花公子、自命酷、邪、佞、坏、恶、冷、霸之类的男人一律列为低等生物不予理会。她没有清纯保守的小处女情结,只不过一直送不出去初夜也绝非她的错。 她比花花公子还有原则一点。 拔解?也就是说,花化公子游戏人间尝遍各色胭脂,可不代表他爱那些女人才去亲近。事实上他们是不屑的,偏又没格的去玩弄他所不屑的女人。而她个人就有原则多了。如果她瞧不起成日发情的禽兽,又怎么可能因为自身不能克制之需求,就去与禽兽睡觉咧?难以置信不是?但那些视女人为无物又爱当种马的男人偏偏执意没品,教她怎么放心去与那种aids的高危险群苟合? 做人要有品味一点,激情要享,生命也要顾。她最受不了那些个装模作样的男人了,偏偏时下正流行,所以满街爬的都是这种货色,教她好生困扰。有些男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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