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16节 (第5/8页)
犯了律法的小辫子可供人抓。 他们当中罪名最轻的,都是逾制纳妾或者宠妾灭妻。 宠妾灭妻的话,视情节严重程度,朝廷可以对官员处以停职、降职、免官等处罚。 如果闹出了人命官司,主谋和帮凶还要按照大齐律法或是被处斩、或是被充军、或是被流放。 而逾制纳妾,说到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大齐律法对纳妾一事的严格限制了。 和之前的很多朝代一样,大齐也规定了治下百姓的纳妾条件。 和之前的那些朝代不一样的是,大齐的官府是真抓这项指标,而不是让它形同虚设。 先说身上没有官职、爵位的普通人,这些人纳妾需得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年满四十,二是没有孩子。 然后是皇室子弟以及那些身上有爵位或者官职的人,这些人按照各自的品级: 七品及七品以下的小官吏,可纳一名妾室,但不可生出庶出子女。 六到四品的中级官员,可纳两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 三到一品的高级官员,可纳三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不享受朝廷恩荫。 超品公侯伯爵,或者获封郡王世子及以上爵位的皇室子弟,可纳五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爵位继承权。 皇帝本人,可纳十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皇位承袭要严格遵守立嫡原则,只有在没有嫡子嫡女的情况下,皇帝的那把椅子才可以传给庶子庶女。 说实在的,会在立法的时候把自己也给限制进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