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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第2/7页)
“鉴定结果显示,通过对当事人手机、数码相机及电脑的硬盘数据恢复,未发现与本案相关的照片、聊天记录等信息。但通过对电子证据的核实,证实这些内容的来源ip地址确实属于林菲的电脑。”鉴定人员说道。 “太棒了!”老罗兴奋地一握拳说道。 “别高兴得太早了。”鉴定人员兜头浇下了一盆冷水,“这份报告不能作为权威证据使用,数据恢复并不能完全恢复硬盘内容,有多种手段可以让数据永久性丢失。” “所以,你要想打赢这个官司,还是得找到其他证据。”我看着老罗,似笑非笑地说道。 “去哪儿找?”老罗问。 “那是你的事!”我看了一眼老罗,他也正看着我,双眼迷蒙,嘴巴微微嘟起。 “太恶心了你!”我忍不住干呕了一下,翻开卷宗,转移注意力。 看着检察院提供的电子证据的打印件,我却慢慢地皱起了眉。 刘颖死亡的时间是12月24日晚10点,目击证人证实,9点50多的时候,林菲已经回到了寝室。照片发到网上的时间是10点05分,那些言论几乎也是在这个时候传到网上的。 “10点05分的时候,林菲已经被控制住了,她不可能上网。”老罗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说,林菲没撒谎。” “所有的时间都是大约,前后有几分钟的误差,没有什么奇怪的。”我皱着眉说道。 “现在咱们就假设这事不是林菲干的,那拍照片,又上传到网上的会是谁?”老罗轻轻敲打着方向盘,“案发时间段除了刘颖和林菲,就没有别人上过天台,总不能是刘颖自己拍照自己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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