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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好猎手 (第6/16页)
雷登牵上他的爱马,先去向主持狩猎的父亲问安。 “这一身不赖嘛,家主!我喜欢这领带!”他对人从不吝惜赞赏,有人为此喜爱他,也有人认为这做派过于轻浮。 “是吗?”潘斯沃思爵爷骑在马上,整了整自己的波点领带,“你爸爸为我选的,你知道,他的品味一向可靠。” “今天会大有收获,我有这种预感。”雷登用他惯有的乐观口吻说。 潘斯沃思爵爷对狩猎前景并不热情,“儿子,你知道我对打猎的看法——我对杀生的看法。这不是我想打发一个白天的方式。”他到场的原因不言自明:作为派对主人,总归要出来露个面以示好客。“为了让我这趟罪遭得值得,你最好给我加把劲勾引郡主。” “这就不用您担心了,家主,我都计划好了。”雷登笃定说,“我今天不但要打到山鸡、狐狸,还要抓住那只金丝雀的心!” 他在父亲眼里看到意外的欣慰,“……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个脑子长在裤裆里的不肖子,看来你还不止于此。别让我后悔对你改观。” 见客人到齐,猎场管带吹响了号角,人群开始向宅院背后的林地出发。科洛郡主的马跑在最前头,其他猎手都小心地跟随着,不敢超过郡主的马速。这是对待一位贵族Omega应有的风度:Omega不能在任何场合横开双腿——除非是在他丈夫身下——因而骑马时只能乘坐侧鞍,无法像跨骑的绅士们那样全速奔驰;作为绅士应当礼让他们先行,骑马超越一位公子是傲慢失礼的行为。 但那正是雷登的打算。他扬鞭打马,从人群中冲出来,在其他人讶异的注视下,一路跑到郡主前头。 科洛也吃了一惊,想不到有大胆Alpha这样损他颜面,不甘示弱地加快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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