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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千六十节 儿子的婚事(一) (第4/5页)
。 在西昆仑上,他又挥笔写下了《水调歌头·重上昆仑山》 “久有凌云志,重上昆仑山。千里来寻故地,旧貌变新颜。闻到氤氲馨香,更有潺潺流水,高路入云端。过了玉虚峰,险处不须看。 风雷动,旌旗奋,是人寰。二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注:二十八年指韦晞于咸亨二年(公元671年)起兵,现在是公元699年正好二十八年) 不消说,此诗一出,李璐立变痴呆! 崔千寻暗暗点头,不说李璐,他当初看到时,整整一个下午没做别的事,专心写这首词,写来写去,都觉得笔锋衬不出这个意境! 瞧,“久有凌云志”,如果在之前,韦晞没发家之前敢这么写这五个字,得,他不死都脱层皮。 酷吏以此入罪,世人都不说酷吏为过,你小子地位低微,却有凌云之志! 不是想造反还是什么! 但现在说来,根本不是件事,因为韦晞进京,就当凌云。 “过了玉虚峰,险处不须看”,此话很是意味深长。 “二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何等的气派! “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谈笑凯歌还!”正值韦晞西征成功,艰难困苦只须谈笑凯歌还。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完全藐视困难。 …… 两人同品韦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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