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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的读书郎 第14节 (第3/6页)
来说,一名正式衙役,手下往往有三四名“白役”。 通常,小县有衙役数百人,大县有上千人甚至数千人。 许多人以为古代官衙机构简练,实际上往往是不计算吏员和衙役造成的误解。一个数万人口的县,有数百名吏员,上千名衙役,怎么也不能说成是“小政府”,没这么多人管不过来,尤其是大县城那种,通都大邑不止是人口多,来往的人员更多,人手不够如何管理。 别看衙役比较凶,可他们的身份却上不去,主要是分两种:民壮、库丁、斗级、铺兵为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为贱民。 这些贱民同倡优奴婢同列,其中捕役社会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衙役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限制三代),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衙役。 各种衙役在班的话,可以得到三至十二两年薪,平均每天薪水在两文左右,相当于一顿饭钱。 所以,一干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往往去当衙役,主要是为了糊口。 况且衙役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 多数衙役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例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数万钱)。 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这在古代是规矩。 捕役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娼妓户和宰牲户收取陋规。 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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