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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1 (第2/4页)
而归。而刘聪自己率领的步卒,更是被那古怪长槍骑兵打的措手不及。 不过这些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今次他准备的兵卒,完完全全能克制对方的打法,只要他的行军速度够快,半路截住那伙晋军,让他们无暇扎营,布置霹雳砲,就足能取胜! “留下五千兵继续攻城。其他人马随我迎敌!”刘聪长身而起,大声下令。 虽然是步卒混编,但是他军中精骑足有一万。光是这些骑兵,就能对晋军构成压制,更别说其余步卒了! 以少胜多,是要看运气的。行兵打仗,终归还是比拼军力。他带来的可都是汉国精锐,哪容那伙晋军放肆! 泫氏距离高都不过五六十里地,若是两军并行,用不了多久就能照面。然而刘聪留了个心眼,并未全力行军,只走了十数里就扎营休息。第二日,当休整一夜,厉兵秣马的匈奴大军出现在泫氏以南时,探马传回了消息。三里外,赶了一天路的晋军迎面撞了上来,而且只有步卒! 区区三里,双方探马都能探明敌情。按照常理,应当立刻扎营,整顿兵马,随后列阵交战。毕竟是超过万人的大军,光是组织军阵,就要花费不少时间。 然而刘聪可没如此做:“骑兵先攻!步卒结阵而行,随后跟上!” 这就是骑兵的好处了。仓促而来,不及扎营的敌人,在骑兵面前简直犹如脆弱羔羊。匈奴人本就擅长这样的打法,而前方预定交锋的战场,又是一片开阔平地,没有山谷狭道,无法设伏,无法阻击,正适合骑兵冲锋。失了最拿手的扎营本事,这伙晋军怎么可能有还手之力? 至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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