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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4页)
都没想到我猎到的竟会是这样一个懒洋洋的家伙,不过,真的是我猎到他的么?从来我都不确定这一点。 据说当年叶耽在他美丽动人的母亲肚子里足足多待了半个来月这才不情不愿的呱呱坠地,(注意,这个字念咕,虽说我不认为小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是咕咕叫,可没办法,人就念咕,这也算是一种新形式的强jianian民意吧?!)把全家老小折腾得不轻,所以他有了这么个名字。历史事件往往有助于分析现实生活,这小子连出生这种事情都能拖就拖,可见他的秉性有多懒惰,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能闭上眼就坚决不会睁开,就连开车的时候都是窝在驾驶座里,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丝毫不在意身边的人坐的是全车最危险的地方。不过我看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依据是他所有的朋友包括我在内都只坐过一次他开的车,再往后在车里他所做的最严肃的事情就只剩下了玩头发。 种种迹象表明,跟叶耽在一起决不是个什么会令正常人觉得幸福的事情,因为有他在就意味着我的自由全部被剥夺,他不喜欢烟味儿,我就被迫必须放弃我挚爱的nongnong的万宝路,改而抽那种完全不像男人抽的几乎没什么烟味儿的特醇七星(从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我的坚持的,毕竟在抗争了半个月之后我终于不用戒烟了!);他喜欢喝酒,我这个三杯下肚就开始天旋地转的人便时常要陪这个酒鬼喝什么56度的红星二锅头;他喜欢吃辣椒,所以每次点菜的时候总会冲着服务员难能可贵的睁开那双圆得像ET亮得像要淌出水来的眼睛,用一种我从来没有福气听到的很健全清晰的人声说“请多放一点辣椒,越辣越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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