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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钻法律的漏洞 (第3/7页)
完全可以等新法案出来之后,对着最适合自己的法条,进行注册,如果是自然人的法条更优秀,那我们就可以用自然人的名义去申请,反之,则成立公司。” 没错!伊森忽然想起来了!前世不知道第几版的美利坚版权保护法里,对版权人的性质有着不同程度的区别对待! 具体法条他已经不知道了,毕竟他不是搞法律的,但迪士尼这个名字,却是能证明一切! 华特·迪士尼是1966年去世的,如果按照作者死后七十年的法条约定,那么米奇的到期时间应该为2036年,但在伊森穿越之前,他就已经听说,米奇的版权又要到期了,迪士尼又在游说国会修改版权保护法,既然这里面存在时间差,那就必然有问题! 如果没有芭芭拉律师的提醒,他可能不会在意到这一点,也就无所谓了。 但芭芭拉既然说了…… 那在米利坚这个土地上,版权保护的问题若是不跟着版权狂魔走,那不是傻哔吗? 说到这儿,伊森停了下来。 他和女孩对视,他能从女孩的眼里看到惊讶。 于是他笑着说道:“伊芙琳,在这个国家里,你如果不讲究利益最大化,那是永远都没法参与进商业游戏的。” “谁想经商了。”想明白的伊芙琳不服气的嘟囔了一句。 “不经商也要懂,因为其他的事情也是一样。” 伊森笑着说:“在阿美利加,做任何事情,我们最先要干的,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就算你想要改变世界,那你也得先自身强大。” “okay!okay!刚刚是我幼稚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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