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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4章 万法之始,曰理! (第2/4页)
事实。而且,强盗族群在很多方面更具备优势。他们没有道德上的束缚,所以他们可以用尽各种卑劣无耻的手段增强自身,和道德相比,他们更看重利益。” “反观我们善良族群,很多时候更看重道德而忽视利益,当利益一点一点损失,时间久了,积累多了,很可能葬送整个族群。所以,我们应该有限度地学习强盗族群的生存本能。” “我们不去学他们抢劫掠夺,但可以学习他们维护自身利益,让族群利益与道德更加平衡,而不是过于看重道德。我们不去学他们极度排斥能威胁他们的敌人,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们不要过度相信异族甚至崇拜异族。我们不能学习他们将凶手与受害者置于同等的地位,但要保证善良的国民更加平等。” 后面的几段话更像是老生常谈,或者说是过度,许多人有种感觉,方运还有更重要的话没说。 方运停顿片刻,身体稍稍前倾,神色坚毅。 “有了之前我所说的基础,我们才可以继续探讨我心中所想。” “我强烈反对由国君制定法律,我也不认为人族的道德标准能决定一切法律,我同样不认为法家人所建立的法律一定是正确的,因为,我们人族根本无法制定出完美的法律。我们只能想象,存在一种完美的法律,我们人族要做的,就是制定无限接近这种完美法律的法律。” “完美法律既然无法由人族制定,必然先于人族诞生,我们可以称其为自然法,既可以说是自然而然诞生的法,也可以说是天道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会发现,在律法的执行上,法家远远高于儒家,但对法律根源的理解,儒家是高于法家的,毕竟,儒家是承认天道的存在,古代法家人将法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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