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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7 (第3/4页)
草,不过是为着孩子,为着方庆罢了。 不管是作为祖母而言,还是身为父亲来说,为着孩子,为着子孙后代着想,饶是叫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他们亦是甘愿的,遑论脱籍。 可说句实在话,这条路并不好走。 不说在此之前,几乎就没有先例,也就是说眼前根本没路可以让他们循着脚印前行,一切都得他们自个儿蹚出一条道路来。 只说,那些个小东西不提也罢,可不管俞阿婆也好,还有方良两口子也罢,他们活了半辈子甚至大半辈子,却俱是自打娘胎起,自从有他们这么个影踪起,就是脚踩方家地,头顶方家天,死了都是方家鬼的世仆的。 这已是几辈子根深蒂固,植在骨子里的观念了。 忽的要脱籍,就是彻底颠覆他们以方家为天的观念,忐忑,无措,自是必然的。 只不过,挺有意思的是,男人同女人思维上的差别真的是天壤之别的,在这脱籍一事儿上,就展现的淋漓尽致。 就譬如说,既是已经下定了决心了,那不管前路有多坎坷,也都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一步都不能退后了。 是以方良旁的先放放,满脑子想的都是这路到底该怎的走,应该怎的去运作,想办法求府里赏下恩典来。还有就是脱籍之后,他们这一大家子又该如何维持生计…… 而同样大惊失色的许氏在默认方良做出的决定后,头一个想到的就是安家落户。 深思熟虑了半拉月,进行了诸多的衡量比较之后,还是觉得最稳妥的方案,与其在这莲溪城里讨生活,还不如去崇塘定居。 不管三年五载的,还是十年八年的,待他们阖家从方家脱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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