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88 (第3/4页)
未被秦连熊收拾,因此仍旧活蹦乱跳,觉得自个儿挺美的方庆那听说了今天发生的骗局闹剧后,自是倏地炸开了锅的。 以文启为首的这拨小小子,即便文启,还有方庆、小麦、罗冀几个的阅历都不算疏浅,又因着受到秦家人影响的缘故,对于本朝的律例也都略通一二。 可到底年纪摆在这里,到底有限,还是头一回听说“光棍”二字,由果溯因,大概其知道就是骗子无赖刁徒的意思。 但二堂哥同三堂哥却是略知一二的。 就告诉给一众小兄弟们知道:“中有云,‘光棍’,既‘诈骗之匪也’。说的这些人一般家无恒产身无长技,也没有甚的正当的行当,就是好吃懒做的游惰之人。不务生业不事生产,往往三五成群,凶狠无赖,专靠欺诈等等歪斜手段强索别人钱财为生,是为公害……” 这话一出,饶是文启都觉得这可不是说到他心上去了么。 方庆更是一拍巴掌,就嚷嚷道:“可不正是如此么,就是公害!” 还想问二堂哥借书来看,没想到书上还有这些个知识。 可到底更关心的还是朝廷律例到底是怎的处置这些个“光棍”的。 在知道一旦问罪明白后,便会处以笞刑、杖刑,甚至于徒刑。若是再犯,还会从重惩处,直接充军之外,而且更有一则,每每赶上朝廷施恩的时候,也就是说皇帝登基、立后立储,或是天灾**的时候,常会颁布赦令。赦免一批在监犯,既往不咎,大赦天下。 但往往这种大赦也是有之限度,并不是一概而论的。比如谋反、欺君、贪污等等的十恶死罪,俱都不在赦免之内的。 但偏偏历朝历代,光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