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十四) (第7/9页)
茅草。“茹”:根部。“汇”:根部相连结。 本段与《泰》篇第一自然段的内容一样,是个比喻。这是比喻应扫除不利于事物发展的有害因素,那么事物后果自然是好的结果了。也就是用“贞,吉,亨”来表述。《周易》里凡是正面的阐述事理,就用“吉”,“利”,“亨”这种判词;相反则出现的是“凶”,“咎”,“不利”的字眼出现。不论正反判词,都是根据所论述事情的情节轻重的不同来选定判词的使用。 “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本段是乘上段的内容,而从相反的一面来论述事理。“包”:包裹。“承”:用手捧着进献的东西。“包承”:意思是进言被遮蔽了起来。这是指闭塞了进言的渠道。进言的渠道不通了,那么对统治者(大人)来说就不是好事情。这就叫“大人否亨”。而对百姓来说无关什么害处(小人吉)。闭塞,就是不能明辨是非,真的东西被遮蔽起来,而听到的,看到的是虚假的东西。这样对统治者来说,其结果就不是好事情。作者强调的是,不能闭塞视听,若闭塞视听就是“由大向小”的开始转化。 “包羞”。这是承上段之意的进一步论述闭塞不通会导致的后果。“包”:蒙蔽视听。“羞”:耻辱。“包羞”:之意是“蒙蔽了视听,只会带来耻辱。” “有命,无咎,畴离祉。” “命”:喻规律。“畴”:田畴,同类,谁也。 本段是真对上面所述不利后果的出现,如何扼制“大往小来”这种不利局面的发生,或改变这种不好的发展趋势。作者提出了措施,即坚定一种正确的方法。这里的“命”是指“天命”思想呢?还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