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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九) (第6/8页)
能无过失。用长子统帅军队,若用子弟率领军队,将载尸而归,后果就凶险了。君王颁布命令,分封诸侯,立卿大夫的爵位,而老百姓却没有份。” (解说) “师”:古文里的意思是指军队,老师,效法等讲。本篇里是指“军队”,本篇可以说是最早论述用兵与政治的关系文章。 本篇题目内容是“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是指军队。“贞”:是指未来。“师贞”:指军队建设。“丈人”:指有智慧有经验的军事人才。本篇的内容是围绕着本篇题目展开的论述。 本篇内容里的第一个层次是展开对军纪的论述。“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军纪,纪律。“否臧”:不好,指不守军纪。 本段是说“出师全凭纪律,不遵守纪律就危险。”这里首先强调军纪是治军的根本。一支军队要有铁的纪律,才能保证出师的胜利。若一支军队没有纪律性,那么,就不是国家的保护力量,而是变成危害国家与社会的土匪了。军队没有纪律性,也就无法保证听从指挥,自然在战争中不但不能取胜,还会失败。那就是“凶”的结果了。 作者在论述用兵之道是首先强调的是军纪,又紧跟着论述“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出师要有军纪作保障,还要有才德的军帅来指挥军队,才能保证军事行动的胜利,也才能取胜并得到王的奖赏。 “王”:君王。“三”:多次。“锡命”:赐命,下令,奖令。 “师或舆尸,凶。” “舆”:大车。“舆尸”:用车运送尸体。 这是讲出师的过程中有了大量的伤亡,预示着出师结果的危险将要发生,即要导致出师的失败。跟着作者提出了用兵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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