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二娃_第二章 十年前,我们离婚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章 十年前,我们离婚了 (第4/4页)

虎生活费人民币300·00元(于2009年7月25日支付一年零六个月生活

    费5000·00元后,从2011年2月起按月支付),牛小护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被告牛二娃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瓦房两间、荒地0·6亩、银行存款人民币26000·00元归原告李雪芳所有,原告李雪芳于2009

    年7月25日前一次性补偿被告牛二娃人民币45000·00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我们多年的婚姻在一纸判决书的作用下结束了,我从此脱离了苦海,而他就这样成了我的前夫。

    在这之后的十年里,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两个娃娃,甚至连儿子的生活费都一分没有给过,这也是间接导致他走

    向不归路的原因之一。

    【作者题外话】:写在后面的话: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好!

    你们可曾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如此不堪的男人吗?如果你是一位女士,不幸遇到这样的男人,你是否也会做出跟我一样

    的选择?如果你恰巧是像他一样的一个男人,奉劝你早日改掉自己身上的那些坏毛病,做一个有担当、堂堂正正的男

    子汉!

    最后祝福读者朋友们家庭幸福美满!子琇的我的前夫二娃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