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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1/6页)
沈佩璇与严士扬虽然是同班同学,但却到了大二那年才认识彼此。 在法律系这种动辄数百人的大系里,如果没有特殊的缘分,平常来来去去只是上课,要认识同学也不容易。 严士扬一进入大学就加入棒球校队──从小就爱打棒球的他,还一度不想继续升学念书,只想上班场驰骋,但最后还是屈服于父母的要求,考上了这个人人称羡的一等学府。 沈佩就不同了,她出自单亲家庭,父亲很早就去世,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很认真,知自己唯一翻身的机会就是读书。每天,她除了到学校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希望维系自己生活所需,尽量减轻母亲的负担。 说真的,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碰面? 严士扬一个星期七天,进教室的时间很少,大部分都待在校队练习;而沈佩璇每堂课必到,就算教得再烂的老师,她也会到教室自己念书,总之她绝对不会浪费时间。 这样看来,他们能碰到面的地点,大概也只有棒球队。 那一年暑假刚过,他们都升上二年级。 严士扬成了棒球队的队长,从暑假开始,他们移地训练,跑了很多地方,很辛苦,东奔西跑也很麻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那天上午,开学第一天,棒球队已经在练习场进行训练。严士扬当上队长,简直威风八面,带着同学与学弟们一起辛苦cao练。 他嗓门大,站在练习场上整队,吆喝着“快点,等一下先跑cao场十圈,跑完以后开始进行投接练习。” 喜爱运动的严士扬长得比一般同年龄的学生高壮,黝黑的脸上有着一双常常皱紧的浓眉,看起来好像很凶的样子;再加上他的嗓门很大声,乍闻他怒吼骂人,一定会被吓到。 只有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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