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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第6/6页)
2.本文为女性主导的世界,抛开阶级叙事,对比起同阶级男性,女性没有“服美役”一说,臭美是个人选择。 但是!消费主义依旧存在,且女性为消费大头,赚的多花的多,资本家更承认【女性购买力】,变着花样讨好女性,也变着花样从女性钱包里掏钱,高跟鞋就属于被塑造出的消费陷阱。 3.徐葭、唐夭混的是时尚圈且是上层阶级的资本巨擘,她们不仅赚同阶级人群的钱,也赚中产阶级消费者的钱,奢牌不故意对标无产阶级但耐不住劳务大军跟风花钱,而高跟鞋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是真的很赚钱。 4.亲自出马带货不是想给她们套上枷锁or洗白现实世界里“高跟鞋”对女性的压迫,只是想表达她们是资本家里比较“老实”的那批——经常吃代言品牌小零食的女明星再怎么样都比接卫生巾广告的男艺人更真诚,哪怕她们是假装喜欢的,她们至少也真的吃了,真的穿了,真的用了。 5.本文世界里有出台相关法律——因为高跟鞋对比其他鞋类是一种众所周知不方便运动的鞋型,所以当穿着高跟鞋的女性认为自己遭遇了冒犯/性sao扰/猥亵/侮辱……等不利情况时,她可以直接脱下高跟鞋当武器揍人。 如果她因此而被起诉,那对方身上由高跟鞋造成的伤势一般会直接视作无效证据。她穿着高跟鞋就不方便逃跑或反抗,这个劣势是客观存在的,高跟鞋当武器是用来弥补她无法及时规避风险这一点,而这个“武器”的杀伤力并不大,造成不了什么伤害。 综上——高跟鞋为自保用具,如果确认对方sao扰行为属实,使用高跟鞋揍人造成的轻伤以下伤势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通俗来说就是在避开要害的情况下可以放心大胆抡圆了打坏人,没有罚款和刑拘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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