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六章 无懈可击 (第4/6页)
阿大身上十余处伤口,无一处命中要害,且全都是轻伤,这只能证明她有伤人之心,而无杀人之心。 至于阿云的供词,这不能作为证明其有谋杀之心的证据,因为如果她说自己只是去砍伤韦阿大,难道主审官就会相信吗?” 所有人都惊呆了。 凶手的供词竟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 但可细想一下,好像也有些道理,你不能说凶手承认,就能够作为确凿证据,不承认就不能作为确凿证据。 证据是客观的,不是主观的。 司马光道:“可是所有的证据,都证明阿云意欲谋杀韦阿大。” “那只是表面证据。” 张斐反驳道:“一个正常人去谋杀一个人,首先要有充分的理由。如果阿云是真的嫌韦阿大貌丑,故不肯嫁,这可以构成杀人动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说着,他拿出一份供词来,道:“这是方家上下,以及方家村村民提供的供词,这份供词充分说明一点,就是在阿云母亲去世不久,她的叔叔婶婶们,曾不止一次希望将阿云许配出去,而当时的对象,并不是韦阿大,而是其他人。但是阿云统统拒绝,理由就是要为母守孝。” 司马光向一旁的官吏使了个眼神。 那官吏立刻将供词拿来,然后呈给司马光。 司马光看完之后,道:“就算这份供词是真的,又能说明什么?” 张斐道:“这足以说明韦阿大貌丑不是阿云凶手的主要原因,如果阿云只是看样貌,她之前为什么又要拒绝? 而且阿云在反对这门亲事时,也曾向其族叔表达过,她在为母守孝,不能嫁人,但可惜他族叔完全无视她的理由。 如果这一条不作数的话,她只是想为母亲守孝三年,那她有必要谋杀韦阿大吗?没有必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