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_第二章 狂囚张三(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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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狂囚张三(下) (第3/12页)

礼制可循,只是不举办婚礼,但是不反对许婚、纳征,韦家已经纳征,二人应属夫妻关系,故阿云谋杀韦阿大,属谋杀亲夫,乃十恶之罪。”

    许遵道:“是呀!当时你说不可能免除十恶之罪,可如今大理寺却未再提及十恶之罪,这不是大理寺的忍让,而是大理寺也知道此判决无法令人信服,故才改判谋杀已伤。这话说回来,如果当时我不上诉,这岂不是成了一桩冤案。”

    徐元一阵无语,这十恶之罪和谋杀已伤,横竖都是死,区别就在于谋杀亲夫,要判斩刑,而谋杀已伤,判的是绞刑。

    区别很大吗?

    很冤吗?

    他估计大理寺方面肯定也是懒得跟许遵扯皮,毕竟这厮是惯犯,故此才退得一步。

    许遵瞧了眼徐元,见他还是不服,于是语重心长道:“你要切记一点,律法可置人于死地,亦可让人活命。然而,这人命一旦没了,就再也无可挽回,故此我们审案,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犯人活命的机会,如此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徐元无奈地瞧了眼上司,显然,他并不接受许遵的想法。

    正当这时,那专门递送状纸的慕客刘海突然出现门前。

    “启禀知州,方才有人闯衙门告状。”

    他是用“闯”来形容,可见他是很不爽那张三,因为闯衙门就已经是犯法了,可以给予杖刑惩罚,以示警戒。

    但是许遵却认为,这都闯衙门告状了,那定不是小案,立刻问道:“可有状纸?”

    “有。但是.....!”

    刘海稍显迟疑。

    许遵立刻问道:“但是什么?”

    刘海道:“但是...但是...!”

    许遵见他吞吞吐吐的,不耐烦道:“你将状纸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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