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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1215节 (第2/7页)
将资源卖给商人,商人就能够干预当地立法,立出来的法,肯定是非常有利于商人的。 在西夏的商人们不惜高价,到处购买粮食,因为他们知道,要想买下那些资源,就必须用粮食去够交易。 这顺带了还刺激了一下西北经济,因为整个西北、熙河等地区粮价,都被他们炒高二十文钱。 不仅如此,许多西北地主,开始在土地上实行轮耕,种一季粮食,种一季马料。 因为他们知道,这战马是要送去河北的,肯定要往这边过,马料是肯定赚钱的。 蔡京、蔡卞、曹评等人也是火速赶往西夏,蔡京主要是负责粮食交易,而蔡卞、曹评则是负责建设公检法。 王韶先是将西夏王室,以及梁氏等大贵族的财产统统全部卖给商人,不到一个月,西夏就多出三十个制盐作坊,以及一百多个牧场主,还有许多个制药商人。 而朝廷则是从商人手中获取大量的粮食,而这些粮食又直接卖给粮食署。 粮食署再将这些粮食就地出售,并且规定可以用税币购买。 税币从哪里来? 朝廷花钱购买当地的马匹、药材、盐。 虽然商人才刚刚接手,还没有生产出货物,但没有关系,朝廷直接先打钱,你们赶紧雇人生产。 商人们事先就知道,他们才敢这么干,只要我们拿下这些资源,这钱马上到位,产多少可以卖多少,价钱还不低。 死赚。 同时,蔡卞抵达兴庆府后,立刻颁布几条临时法。 其一,保护牧场法。打着保护当地风俗的名义,确定不能将牧场变为耕地,违者要罚以重金。其中还涉及到,牧场赈济法,也就是当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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