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7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律师本色 第475节 (第1/8页)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主要发表以下观点:

    第一,被告人梁云聪在多次讯问中供述的内容完全一致,其所述非法取证之事并无证据证明。

    第二,针对现场遗留被告人作案痕迹的问题,因案发后下过雨,所以侦查人员没有提取到相关物证。

    第三,被告人供述与在案证据有多处矛盾,系因记忆误差或者侦查人员讯问遗漏导致。完毕。”检察员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因为有些证据他们此前也在追着公安机关要,但是对方一直没提供。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说道。

    “根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对公诉人的回应辩护人不敢苟同,如果说现场遗留的被告人作案痕迹因为被雨水冲刷而未提取到,那遗留在被害人体内的证据呢?总不能随着雨水一同冲走了吧。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其在作案过程中发生了sj,那么其必然会在被害人体内留有痕迹,如果提取不到,那么恰好可以证明被告人此前的供述是编造的,不是事实。

    第二,刚才辩护人列举的证据中的矛盾点,有些可以用记忆误差或者以侦查人员讯问遗漏来解释,而有些则难以用记忆误差来解释。

    比如,被害人是否穿有内裤、被告人是否持镰刀砸击过被害人裆部等重要细节。若梁云聪确系凶手,其不可能对此记忆不清。

    这些矛盾之处恰好说明之前被告人的供述都是编造的,不具有真实性。被告人根本不是本案的凶手。完毕。”方轶回应道。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