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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节 (第1/7页)
刘禅合上奏疏,憨笑说道:“今既有口数,今后行户税,还是改行算赋?” 诸葛亮沉吟少许,说道:“昔之所以舍算赋,而征户税。实因百姓疾苦,常隐匿口数。如行户税,则能利于百姓繁衍,且少隐匿口数。” “昔两汉治世,因口赋、算赋之故,百姓常溺死幼婴。今行户税有利百姓繁衍,广占无主之田亩。然因按丁分田,故又可令其出米。” 继而,诸葛亮上报说道:“今岁起行占田法,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每丁纳粟二石,南方诸州纳米;每户每年交绢二丈,绵三两,产布之乡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徭役则另算,年岁长者,可出钱代服徭役。因距离远近,赋税另计,且蛮夷则另算赋税,不与汉同。” 在如何制定南汉赋税问题上,诸葛亮与诸卿讨论多时,且还与霍峻有过深入交流。 两汉赋税一脉相承,基本以重人头税而轻田租,本意欲让百姓广垦荒田,以来减轻人头税压力。因而两汉早中期赋税财政尚能保持运转,直到中后期流民增多,财政压力激增。 在执行过程中,因重人头税之故,百姓有时不敢生子。且随着天下可耕田亩的减少,过重的人头税反而会导致百姓流亡。 吸取两汉赋税失败的经验,南汉诸卿在诸葛亮的带领下,改革新税制,以户税为基本盘,以丁占田收田税,并服以徭役。 两汉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南汉以户税为基本盘,则主体征收者为家庭。此举将会减轻人头税的压力,甚至为了帮家庭分担人头税,百姓将会踊跃生子。 在田税上,依旧沿用两汉好的策略,即以每丁纳粮,而非以田亩数纳粮,依旧能鼓励百姓努力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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