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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节 (第5/7页)
时常有被打扰,加上不轻的赋税,让百姓生活多少有些困难。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诸葛亮的主持下,南汉长期推行稻麦轮耕技术,随着先进生产力的普及,国家与百姓实现了双赢。 宏观上,南汉受益于生产力的进步,不再为粮草所困,军官、官吏的俸禄逐渐有了保障。 微观上,在赋税不变的情况下,百姓得益于亩产的增收,生活有所好转。无徭役之时,可做到二、三岁之耕,必有一年之食;八、九年之耕,必有三年之食。 见到基层百姓虽因生产力的进步而受益,但仍苦于徭役,刘备多有痛心。 在巡视之后,刘备颁布八条诏令,下达至大汉七州。 其一,令荆、扬、江、交等地区之吏及军人,年在十二岁以下,五十岁以上的及孤幼、单丁与家人中需扶养者都遣散为民。若有伤残者,免受赋税,官府施以救济。 其二,令地方郡县禁止滥征兵役,今后不得征调老弱服役,且非动乱之时,不准征调兵役,尽量让百姓可专心耕种。 其三,州、郡不得征调造船木料及运船,以后水师舟舸营造由中枢下达指标,木料由军队自备,如向民间征调,一切须自备款项购买,不准勒索。 其四,自建安十二年(207年)以来,刘琦与刘备执政时期所欠款项,一律偿付,不得推诿。百姓所欠官府之赋税及债项,一律豁免不究。 其五,大力推广稻麦耕作制,由郡及县,州、郡派劝农使,以致地无遗利。并且要选出模范农民,由州郡集中表彰,或授予耕牛,或奖励爵位。 其六,因水旱之灾而歉收达五成的郡县,是岁免除征收赋税,次年减免半数;之前所给江淮百姓的田地、种子,已收退之,未收免之。 其七,凡能向百姓开放的山泽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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