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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日记不是一个人写的 (第2/4页)
“我真的没有!” 何笙多番的试探和刺激让爱友凝难以承受,她闭上眼睛,想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庞,但却因为手臂都被手铐固定了,她只能动一下手腕。 这个时候一名警员把一份报告递给了我,我看了一下立马就在针头麦克风中说了一句:“问一下爱友凝,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听到这个,何笙一开始有点愕然,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爱友凝,我们的侦查员调查到了一些情况,你精神有问题?” “你们……查到了吗?我承认,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但我现在好多了啊!” “那你做过的事情还记得吧?”何笙问。 “当然,放心,我已经不会好像从前那样了。” “我这里跟你解释一下著作权的事情,你别以为相绮寒死了,你就不属于侵权,版权保护期限:人身权利的保护期在作者死亡后仍然有效,至少至其财产权利保护期满为止。一般作品,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共同作品应以共同作者中最后去世的作者为准。 因此现在相绮寒还尸骨未寒,你就把人家的东西剽窃,你这也属于侵权罪,你知道吗?” 闻听此言,爱友凝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错误,但现在后悔已经太迟了。 这种病大家都知道不可能根治的,不过在我们多番盘问下爱友凝也没有失控,她看起来真的只是为了那份设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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