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4 (第3/4页)
忍不住问:“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未来能自己唱这两首歌吗?” 制作人将合同翻到前面一个条款,说只要你不用我们的编曲和歌词,在独家版权到期后你可以唱。 *** JUST的出道很顺利,我那两首歌虽然不是主打,但在网络上的试听率仅次于主打歌。只可惜编曲改过,歌词也是重新填的,连歌名也变成了迎合少女口味的,我还是更喜欢塞林格改的那个版本,更喜欢我自己写的。 我依然在地下室里创作,有了这两首歌的成绩,再投稿的时候,终于不会石沉大海了,歌曲的入选率提高了不少,虽然真正卖出去的仍旧屈指可数,卖的也都不是特别有名的歌手,多是一些二线三线的偶像,但现在我在吃泡面之余,差不多能偶尔去吃个海底捞改善一下生活了,店员会在我的座位对面放上公仔,多去几次,发现都是同一只库洛洛军曹,就好像是和老朋友见面,店员的小用心,对于我这样说话还带口音的外地人,已经是格外温暖的体验了。 店里正巧在放,店员说店长喜欢这首,我说是我写的,店员说是吗?也不知道他信不信,但我没在意,在参加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成就感了,然而今天的成就感,我已经不需要别人来肯定。 这首播完,又放了天团的歌,曲子是石头写的,传唱率很高的一首,虽然不是塞林格的歌,我也听得很愉快。吃着海底捞,我用耳朵捕捉着低音贝斯的声音,拨开喧哗的人声,拨开季诗的歌声,拨开吉他,拨开鼓,色彩斑斓云遮雾罩的外衣后,是如心脏般震动不息的贝斯。 贝斯之于乐队,就像塞林格之于LOTU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