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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三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第6/8页)
文,还是东城县堂出的公文?若是没有,陈铭凭什么抢掠杨正明餐车?就凭陈铭是五城兵马司的校尉吗?」 「若是没有公文,陈铭劫掠在先,杨正明杀人在后,朕以为罪不至死,诸卿,要朕给你们背一段《卖炭翁》吗?「 贺章当然听出了陛下话里的意思,陛下这已经不是暗自袒护了,而是明明白白的要宽宥杨正明,陛下说这个案子,是从杨信的旧案说起的,他俯首说道:「确有公文,不得在行道树内引车贩桨,主要是这早上入城出城的人最多,才有了这个规矩。「 「陛下,杨正明杀人,是在以武犯禁,故此三法司认为当诛。」 朱祁钰立刻说道:「以武犯禁,杨正明的确是有武力在身,陈铭的确是朝廷的人,这以武犯禁看似合理,可是那这公文里有说,可以收缴餐车吗?若是有明确这么说,朕就办了这东城县堂县主,谁出的这个公文,朕就办谁。」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卖炭翁里,这一千斤的炭,黄衣使者白衫儿还知道给半匹红纱一丈绫,他陈铭算什么东西,他,凭什么明抢?!」 「若是没有明确说可以收缴,贺总宪这以武犯禁,犯的是谁的禁?朕的禁?朝廷的禁?还是这东城县堂的禁?!」 「以武犯禁,指的是啸聚山林之盗匪,杨正明无论怎么看,都不是盗匪之流。」 贺章赶忙请罪说道:「臣愚钝,陛下教诲的是,臣用错了,以武犯禁,的确不是这么用的。」 贺章说话,就是在给皇帝递弹药,三法司认定杨正明当诛的理由是以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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