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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八章 没有人,比朕,更懂抄家! (第4/8页)
谦了,朕并不觉得王尚书年老力微,这入交趾驰道之事,还要多仰赖王尚书才是。」 王卺这入交趾驰道的事儿做的又快又好,哪里有干不动的样子,既然能干得动,那就继续干下去便是。 「臣..遵旨。」王卺无奈,皇帝不准,他也不能留印去官,陛下既然要他继续做下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俞尚书与户部沈尚书联名上奏的奏议,朕没明白,俞尚书给朕详细说说?"朱祁钰看着俞士悦说起了最近的大明律例修改,纲宪九十六条,减掉了一条,户部下户多了一条。 俞士悦翻开了自己的笔记本,看了看才开口说道:「《纲宪事类》是吏治的关键,臣与吏部尚书王尚书沟通,决定削减一条,即收受美色并财货即定受贿,陛下容禀,这不代表此类案件就没有处置,只是移到了《户令》一则,还是要受到处罚的,而且是人财两空。」 「若是把美色并财货,既定受贿,那这美人便是物件,美人显然不是物件,有些人显然不是东西,那便不能说是受贿,而在《户令》中则是以无婚书纳妾处置,则笞一百二,抄没家产,流放烟瘴为准。」 朱祁钰听完之后,说道:「的确,有些人的确不是东西。」 大明纳妾是要婚书的,这是户令里的明文规定,而且民间以四十岁无子为限,大明这么大,大明律可能无法伸入大明的方方面面对纳妾事儿执行到位,可是这官员就那么多,执行到位,就简单的多了。 无婚书纳妾起步就是打一百二十鞭子,抄家还要流放,可比纲宪之内放到受贿那一栏里,惩罚严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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