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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二十三条  (第1/4页)
    “让我住过来?算了吧,我那住着挺舒服的。”李梦龙想都没想的就拒绝了。    “为什么啊?”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住过来呢?”    “原因很多啊。”李顺奎板着手指:“首先作为助理就要离我近啊,你住那么远我外一碰到粉丝怎么办?还有你还要照顾的生活啊,难道你每天过来给我送饭吗?还有我这里有游戏机的充电器……”    听到李顺奎那些荒诞不羁的理由,李梦龙自己也说不清是被哪一条给打动了,但是结果都差不多,就是李梦龙答应住了进来,只不过心里的打算是住一段时间陪陪她就好了。    而小贤觉得作为这件事的发起者之一,本着对李顺奎负责的想法,她立刻从角落里翻出一本过期的日历,在背面写出了标题:共同居住期间规则。    “你有什么要求吗?梦龙oppa。”    “你们先说吧,我看看先。”    “那我就写了。”对着发愣的二人说了句,徐贤就一丝不苟的写了起来:李梦龙    1.一楼为生活空间,绝对不准踏入二楼女性生活区    2.负责打扫一楼的公共卫生,女方有维持的义务    3.男性内衣不准出现在阳台    4.绝对不许赤膊,短裤最短也要遮住膝盖    ……    23.房间中出现蟑螂、灯泡故障等不可抗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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