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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2 (第2/4页)
,就是尽快掌握他们,使用它们,抢占一切能抢占的先机。 爱德华说:“我来试试。”前世他是樊家继子,没多少机会摸到枪械,难得去几次靶场还是沾了樊冬的光。不过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他一直都在战斗,对于这种能增强战斗力的东西自然十分感兴趣。 樊冬也没来“基地”几次,他和爱德华一样在武器仓库里绕了一圈,挑了把趁手的□□,和爱德华一前一后走向校场。 霍伯格公爵看了看他们的背影一眼,抬手拿起其中一杆枪,大步往外卖。 那些人能杀死他的儿子,是因为他们拥有更多天赋高强的人! 但是,如果没有天赋或者天赋低下的人也能使用差不多的力量呢? 有这样的武器在,他这把老骨头还能再上场杀他们几个场! 也许亲自为儿子报仇,并不是梦里才能做到的事! ☆、第一七四章 放下,捡起 校场很宽,四面都有铁墙围住。 另一端立着一批枪靶,樊冬和爱德华五感灵敏,视力更是极好,这点距离根本不算什么。 两个人各站一边,有人在另一侧负责cao作机器更换枪靶,像是较上劲似的,两个人都飞快扣下扳机,过于强大的震动让樊冬肩膀有点疼,但他没有认输,以丝毫不落后于爱德华的速度射击着。 没一会儿,霍伯格公爵加入了他们。 三个人都尽兴之后,胳膊和肩膀都有些酸痛,心情却非常舒爽。枪是给平民们配备的,即使只是平民,他们也拥有一定的天赋,比现代社会的人底子好得多,只要稍加训练肯定能在战场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更别提他们还拥有陆军装甲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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