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_分卷阅读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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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 (第3/4页)

以看出学校有多么重视社团活动了!

    蒋经桐也参加了社团活动,他选的社团就是辩论社--完全是实用主义,郎飞则是进了校园足球队——这位童鞋的选择是兴趣至上。

    作为英国的百年名校,C大校园里大约有13-15%的留学生,而蒋经桐是其中为数不多的中国人,修长的身躯,俊美脸庞,加上聪明的脑子和良好出身孕育出的气质让他在校园里备受瞩目--这是蒋经桐自己认为的。

    如果问他的朋友,那么郎飞和欧阳乐一致认为:蒋经桐的受欢迎是因为他在加入辩论社的才艺表演上先是挥毫泼墨,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大的“剑”字,旁边还题了一首小诗,以书法震慑了少见多怪的洋同学--没办法,中国书法,独具魅力,对大多数外国同学来说,这可能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看有人用毛笔写字,感觉非常新鲜,但是你要知道书法是中国文字特有的风景,那是靠线条构成的艺术品,需要运用粗细、浓淡、强弱不同的线条来表现出协调的色彩和情调,才能曲尽物象。

    虽然洋同学看不懂蒋经桐写的是什么字,但是用已故法籍华裔艺术家熊秉明先生说的:“一个西方人不懂中文,也可以欣赏书法,我们不能因为他不懂中文就说他不懂书法。”书法里的每一个汉字不仅仅表形、表声、表意,更有一个人的风骨胸襟蕴藉其中,每一个人写的字都流动着他的灵魂,他的性情,他的渴望,他的志向……

    所以,书法之美,或飘逸,或沉郁,或雄健,或精细,山河风物皆蕴其中。

    蒋经桐深得叶老爷子真传,笔走游龙,潇洒至极,书写之后将毛笔帅气地一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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