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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2/4页)
才刚才的打斗中受伤了。 画完伤口,导演叫a,演员继续演下去。 在房间里,陆凌恒不断向孙方发起进攻,孙方手里没有武器,只能狼狈地躲闪,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 陆凌恒闻到了血腥气,露出了享受的变态表情——这也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戏。他有几场打戏,几乎每一次都见血,有时候是他自己的血,有时候是别人的血。只要一见血,他就会兴奋地用手指染了血凑到自己鼻下闻,仿佛闻到什么绝世珍香一般。 如何在很短的表演里让一个人物有特色?最简单的就是招牌动作和口头禅。如果一个动作、一句话他反复重复几遍,观众对他的印象就会加深。 出了电影院以后讨论剧情,观众会讨论“那个一闻到血腥味就兴奋的变态太监”,但是第十八场戏站在第三排左边第二个的那个小哥貌似还挺帅的这种想法在看电影时过去了就不会再重提了,所以要出挑就必须要有简单明了的特色。除了闻血的动作之外,他也给自己设计了口头禅,他的台词很少,但凡是他的手下或是非阉人的臣子跟他说话,他都会轻蔑傲慢地说“你再说一遍”,以表现他的目中无人。不用多,只要他的口头禅能在电影中出现三次,保准观众记住“那个爱叫人再说一遍的帅太监很喜欢闻人的血”。 为了这个角色,陆凌恒可谓是费尽心机。虽说是演一个配角,但是开拍之前他还是把完整的剧本都来回看了几遍,对人物有了整体的把握,又跟导演交流了想法,才给自己定下这下“抢戏”的手段来。 趁着陆凌恒闻血的这功夫,已经满身是伤的孙方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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