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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媳易推倒 (第42/87页)
黑手是不是四王子,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关于花生过敏的事情,既然她是在四王子府上出了事,想必四王子也不会刻意向外声张,而是选择尽量隐瞒。目前局势还不明朗,他们在明敌人在暗,他的建议是防守为主。 薇薇采纳了他的建议,对四王子的使者宣称她因为水土不服生病,没办法见客,打算静养几天等身体稍微恢复一些再启程回国。 新诺林是音乐之都,相应地带动了舞蹈、歌剧等相辅相成的艺术兴起。薇薇在别馆休息了小半天就动了出去玩的念头,想乔装后去商场里逛逛。 她不是记仇的人,不然照克洛克达尔三天两头就惹她一次的劲,她早气死了。 克洛克达尔对娱乐之事不大上心,虽然他以前开着一家大赌场,但从来没在里面和人玩过。薇薇不到二十岁,年轻人爱玩很正常。他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只好放下手头的事情陪她逛街。 薇薇上身是一件深蓝色的T恤,短袖是青绿色的,胸前有大象的图案。下身则搭一条白色长裤,配一双紫色低跟凉鞋。克洛克达尔还挺好奇她里面的内衣是什么颜色的,昨天薇薇礼服里是rou色的胸贴,三角内裤是鹅黄色的。 她非要克洛克达尔也变一下装,他拗不过她,只好换了一件白衬衫,外面罩卡其色的长风衣。摘下克拉巴特领巾,他对着镜子用一条黑色的围巾挡住脖子上的项圈。金钩和戒指太惹眼了,统统摘掉留在别馆里。脸上的疤不难遮,戴一副墨镜足矣。 克洛克达尔的变装风格让薇薇眼前一亮,想到上午他说的“你喜欢我”的话,急忙安慰自己不是喜欢他,而是喜欢他的脸。谁让他和她恋人长着同一张脸的,那就别怪她把他当成替代品了。 薇薇还没看过她恋人穿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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