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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3/4页)
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于是落脚的城市让叶歧路犯了难。 伦敦和利物浦,二选一,要如何选择呢? 之所以决定是这两所城市,只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摇滚! 是他和易云舒的身体中永远抹灭不了的rocker之魂! 最后,在与易云舒仔细商量过后,两个人一致决定定居在伦敦。 易云舒倒是没有考虑摇滚的因素,主要是他觉得伦敦牛逼的大学更多,万一叶歧路想再考学,他去看望叶歧路也更方便一些。 既然决定好了将要去往的国家和城市,接下来就是决定离开的时间了。 最后他们将离开北京、离开中国的日子定在了1994年的大年初一。 所以在除夕夜的时候,最知根知底儿的好朋友们都赶到了珠市口,既是过年,也是送行。 易云舒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晚。 他从未见过北京的夜空中有那么多明亮的星星! 在铺天盖地的烟花盛开之时,相比之下渺小又单一的小星星,却没有逊色一分一毫。 他活了二十好几年,还是第一次瞪大了眼睛,认认真真地观察着属于北京的一切。 而在大院儿中放鞭炮的人们,还是那一张又一张熟悉无比的脸。甚至能与易云舒记忆中1988年的他们严丝合缝地重叠到一起,没有任何的违和感,只是多年过去,他们都从大男孩儿成长为了大男人——尽管他们还是在笑,但笑容上总是晕染了一些离别的气息。 易云舒端着涤母煮好的饺子走到了院子里,就看到涤非、柏鹏飞、傅立文……他们都或趴在叶歧路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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