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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起死吗 (第1/4页)
付拾一收拾摊位,将东西送回去后,又到了长安县县衙。 她是来探人的。 刘大郎现在被抓进去,她理论上是可以进去探望的。 只要上头没下令说不能见,那就没人拦。 付拾一说明来意,却被一口拒绝:“上头有令,案子没结之前,不能探望。” 付拾一皱眉,却也没纠缠。 思忖片刻,干脆换了个策略,直接去求见县令李长博。 门房愕然片刻,最后犹豫片刻:“小娘子,你这是要作甚?” 都是熟人熟事的,不好办啊这! 付拾一低眉顺眼,诚意十足的塞了一吊钱:“我有要紧事。” 门房犹豫片刻,到底还是动摇,去帮通传了一声。 付拾一本来还是有些不确定的,不知道到底李长博会不会见自己。 可结果居然让人有点儿意外。 李长博似是早就预料到这一点,半点好奇也无,只问付拾一:“你觉得不是他?” 付拾一:这是我的台词。 不过也没什么好矫情,付拾一直接点头:“我要见他一面,才能确定。” 李长博缓缓提醒:“他已经招认了。” 付拾一还是坚持。 李长博垂下眼眸思忖片刻:“若他说不是,你要如何?” 付拾一琢磨片刻,给了句荒唐的回答:“那李县令的结果若我不满,我就去击鼓鸣冤!“ 这个事儿吧,的确是可以。 判决不服,或者觉得不公道,那么自然就可以再去上一级衙门击鼓鸣冤。 不过代价嘛……有点儿惨。民告官,先得掉一身皮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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