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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一个小兵的野望  (第1/4页)
    李猛今年二十岁,陇右人士,算是世家豪门。    不过,李猛家是旁支,到了李猛父亲这一辈,已经彻底没落。    除了一个姓氏,家里再无其他值钱的东西。    李猛靠着李氏的身份,被选入了十六卫,还在短短一年间,当上了什长(即队长)。    若是多多努力,再给上官送些财货,李猛在三十岁之前,应该能够成为都尉。    可惜李猛的父亲去得早,母亲改嫁,他跟着叔父过日子。    叔父倒也没有苛待他,但侄子跟亲儿子还是不一样的。    叔父可以为了自己的儿子花钱走关系,李猛这边,就只能依靠自己了。    就连成亲,也是李猛靠着自己的积蓄,才把新妇娶回家。    成亲后,有了孩子,花销就更大了。    李猛想要攒钱谋前程,愈发困难。    如果能够顺顺当当在十六卫当个低阶小武官,其实也挺好,至少一家都在京城。    但,很快,变故就来了——    太子被废,改封越王,还被责令尽快就藩。    按照朝廷规制,亲王就藩,可以有至少八百人的王府亲卫。    赫连珏原有的东宫六率死的死、另寻高枝地寻了高枝,最后只剩下了三百人。    要补齐八百人的名额,就要从十六卫里抽调。    李猛没背景,也没钱活动关系,便被兵部调拨给了越王。    晴天霹雳啊!    李猛及其家眷差点儿哭死。    说是去越州当差,其实跟流放也没有啥区别。    可兵部下了调令,他若不去,就是抗命,一经落罪,也是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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