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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偶遇 上 (第5/6页)
佛了吧? 邓哲小眼睛一阵咔吧,好像是认真思考了一下,慢悠悠地说道:“一个在这个世界上,做为一个人,做为一个真正的杂食动物……”邓哲打了个嗝,吞咽了一口吃的,稍微地顿了一下,“会吃、懂吃,有条件吃,而且有良好的胃口,能吃得下去,消化得了,那才是幸福。” 看到杨辩在认真的听,邓哲意气风发起来,他觉得只有在这个情况下最有成就感,停下了筷子,他继续说道:“人生一世,无非是吃喝玩乐,其他的都是浮云。” “万物都有生存的意义,素食主义者绝对是心里上的máo病,人本身就是杂食动物,天下间存在的美味就是为人而准备的。” 邓哲嘴巴里面塞着一大下子的饭菜,口齿不是那么的清晰,但是,杨辩却听得十分的清楚。 也是啊!现在自己已经不需要每天素食了啊! 生命的能量已经是足够,偶尔的吃点没有吃过的东西也应该是不错的。 自己现在是人了,做人就要有做人的规矩。 有些事杨辩明明知道做了对自己有好处,可是却不想去作,却迟迟拖着不做。 是什么驱动着人类的行为? 是大脑神经,是自己的内心。 既然心理和生理都不排斥,那么,吃吧! 杨辩绝对是想到就做,和邓哲开始拼抢了起来,感觉到真的很有意思,第一次感觉到吃饭这样有乐趣。 “杨辩哥哥,真的是杨辩哥哥。”邓哲听到了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头猛地抬了起来,看到的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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