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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3/4页)
腻了,还有汤包,油条,馄饨,各种面。每天晚上她跑步的时候就在考虑,明天早上吃什么好? 韦隽城有作为男生天生的生理优势,现在同样跑二十分钟,他已经能比李小苗多跑两圈,还是在偶尔刻意等等她的前提下。 她能感觉到韦隽城的身高最近一直在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增长,饭量也变大许多。转眼第一次月考结束的时候,李小苗感觉自己头顶只到他下巴了。 在韦隽城的“监督”下,李小苗离开了倒数,一次进步了二十多名,排全班三十五名。 也就是从寒假他们闹脾气开始,韦隽城就拒绝给把作业借给她抄。每次提前一天就给她留纸条告诉她明天要交哪些作业,让她提前写。 虽然补课期间她不理他,但是看到纸条还是会老老实实自己写作业,毕竟没得抄了。 韦隽城早就把高一的课程预习完,和好之后他把自己的书同李小苗的交换,让李小苗用他的书。 他书上有规整的笔记和重点,甚至绝大部分的习题他都在书上做过。 韦隽城的字很好看,钢笔字不仅规整而且很有锋芒。她观察过,他有三只钢笔,一只红色一只黑色一只蓝色。改错划重点的时候他会用红色,日常黑色和蓝色交替使用。 所以李小苗现在上课倒是不看了,只要打开书,看着韦隽城的字她就能出神半天。真好看啊,真羡慕。 再转头看他,长的也这么好看,身材……身材比以前更好了,啧,太影响学习。 后面忍无可忍,李小苗又把韦隽城的书还给他。 韦隽城挑着眉问他为什么,李小苗一本正经的回答:“你的字太好看了,我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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