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经天纬地_第四章:权利义务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章:权利义务 (第3/4页)

要想胡来,得好好思忖一下!

    以上是皇帝的权利,下面就都是义务了!比如,皇帝不能擅动国库,花钱必须经过议会批准;皇帝不能违犯法律,不得动用私刑;皇帝不得干预朝廷政务和司法领域;皇帝不得罢免民选丞相,虽然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之内只允许动用一次特权等等!

    这些义务,或者说制约,还有许多细则和分支,规定十分详尽!总之,未来大汉王朝的皇帝,虽然名义上仍是天下万民之主,实际上就是个吉祥物了!当然,他可以利用军权发动对外战争,实现人生价值,这又何尝不是刘纬所期望的结果呢?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丛林法则,弱rou强食!你不去打别人,别人就有可能来打你!和平外交,纯属无奈之举,唯有拳头够硬,那些贱人才怕你,这个世界只有强者受人尊重,弱者只能被踩在脚下,甚至丢进井里,还得再扔几块石头!

    宪法大纲的第二部分,说的就是议会和内阁丞相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细则,不必详细叙述,过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提过,总而言之,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未来的大汉王朝,将形成皇帝、内阁丞相和议会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政治平衡,谁想一家独大都不可能,唯有精诚团结,众志成城!

    值得一提的是,宪法大纲规定,将国家司法体系完全独立!未来的督察院和大理寺,在司法领域,拥有不可撼动的绝对权威,议会也好,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