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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权利义务 (第1/4页)
回顾中国古代历史,历朝历代的开国之君,都会定下一些五花八门的祖制或祖训,其性质,与宪法确有异曲同工之处! 比如,汉高祖刘邦,他定下的祖制是异姓不封王;还有明太祖朱元璋,他告诫要求后世子孙,永不立相!清康熙皇帝,虽不是开国之君,却是满清入主中原,一统天下后的首任君主,他也定下了一条祖制,便是永不加赋! 这些所谓的祖制,与宪法的立法精神,多少沾了点边,却没有那么全面!与之相比,刘纬定下的“祖制”,可就全面多了,不过,为什么这套宪法,要称为“宪法大纲”呢? 刘纬在穿越以前,不过是个大一新生,学的是历史,不是法律,他对宪法知道个大概,却未必能够面面俱到!因此,大汉王朝的第一部宪法,以大纲称之,是为了今后通过实践,加以补充和修改,获得全民认可,再最终定稿! 换言之,《钦定宪法大纲》有试行的性质,刘纬在这个问题上,显得十分谨慎,也怕有所疏漏和错误,给当代和后世,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混乱! 那么,这套《钦定宪法大纲》究竟有哪些内容呢?细则,我们就不详细转述了,概括说来,包含了三个内容,即皇帝的权利与义务、议会、丞相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部分,事关君主!宪法大纲规定,大汉王朝之皇统,永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容侵犯,否则,以叛国罪论处!这个规定,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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