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八世] 国王要离婚_第85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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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5章 (第3/3页)

诚信政策是什么?不是《利未记》吗?如果采用‘公共诚信’的策略这么便捷、有效,那为什么小说中亨利八世折腾了那么多年?”

    托马斯·克伦威尔:“你知道,基督教会的法律是不允许离婚的——在基督看来,天堂里的上帝所要的那种婚姻是不能分离的,因为男人和女人已成为一体(《旧约·创世记》2:24)。‘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圣经·马可福音》10:9)[注1]。已婚的基督徒,无论男女,都必须坚守一夫一妻至死。[注2]”

    玛丽·博林也是穿越后才知道,这个时期的基督教国家是不能离婚的,因为婚姻是七项圣礼之一。

    这七项圣礼分别是:洗礼、坚信礼、圣餐、忏悔、临终涂油、神职与结婚。一旦婚姻被列为圣礼(透过仪式得到神恩),它就不能解除。

    亨利八世也曾亲笔撰写了一本书叫《捍卫七圣礼》,捍卫婚姻乃圣礼。因为这本书,他被教皇利奥十世誉为“信仰捍卫者”。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jianian/yin。’(《圣经·马可福音》10:11)。已婚的基督徒,想要离婚,只有三个理由可以得到教会法律的认可:1、yin/乱;2、一方是异教徒,这被视为‘精神上的yin/乱’;3、极端的虐待。虐待必须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女方才能为此提出离婚。即便是判定准予离婚,离婚的双方——即便是无过错的一方——也不得再婚。

    所以,只有在前次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人们才能再次结婚。而即便是妇女不能生育后代,也不再是认定婚姻无效的充分理由。想要宣布婚姻无效,一般采用这两种理由:

    第一种、如果夫妻之间的血缘关系太近,或者是由于其他亲戚联姻的原因而成为近亲,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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