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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惊恐 (第3/4页)
孟,曾久居帝都玉京城十年时间,直到最近方才回家,孙公子不知,再正常不过了。” 孙传山酒是越喝越多,脑子迷迷糊糊的,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姓孟?这城中孟家不多,最出名的就是南安伯一脉了。 不过这家人不像你这么知情知趣,都忒讨厌,一个个的自命不凡。 对了,你知不知道那个叫孟昭的倒霉蛋? 当初就被当朝大帝北堂盛一纸诏书给叫到玉京当和尚。 哈哈哈,当时听说这件事,还怕选中我,真是。 这小子生在孟家,福没享着,但罪没少受,天生就是个劳碌命。” 话虽这么说,但孙传山的语气里还是充满了难以言述的羡慕和嫉妒。 十年时间的确很漫长,但假如用这十年时间,换个大帝近卫的身份,官阶堪比朝之重臣,怕是天下数之不尽的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别看孙传山嘴上对孟昭各种不屑,但心里门清,人家现在是苦尽甘来,从身份上,就和他甩出十万八千里了。 他是谁?一介白身,一个纨绔子弟。 而人家呢?于天下苍生有恩的功臣,天子特许的天罡卫,地位清贵,甚至比他家老爷子也不逞多让,这样的身份,岂能不让他红眼? 孟昭摇摇头,看了眼明显喝迷糊了的孙传山,耐心解释道, “孙公子你有所误会了,孟某人只是到大慈恩寺做俗家弟子,为天下苍生诵经祈福,消弭灾劫之气,而并非剃度出家,因此不是和尚。 至于说享福与否,谁人说酒色财气是福,吃斋念佛就不是福?” 孟昭并没有真的体会那种十年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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