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_第三十八节荒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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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节荒城 (第2/5页)

劳心费力的事情,自从我们有了家国之念,就认为不能随便把自己的同类杀死,并且用最严厉的惩罚来约束我们。

    自从有了这些惩罚,我们杀人的手段就要变得隐蔽和诡秘,瞒过所有人的眼睛,这样才能独自享受杀人带来的愉快。

    我师父说过,他最喜欢远古时期,大家就在腰里裹着兽皮,手持木棒,见到不顺眼的就一棒子敲死,见到顺眼的女人就一棒子敲晕带回洞里生娃,没有那么些花哨的招式,用不着辛苦谋算,也用不着三媒六聘,简单,一切都以木棒说话,多好的时代。“

    许敬宗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不但他大笑,闭目假寐的程处默也哈哈大笑,程处默抽出腰里的横刀插在沙子上说:“俺老程也喜欢那个时代,不过你师父去了估计就是被人家一棒子撂倒的货,你的小身板也不行,倒是俺老程去了那个时代一定会活的风生水起。”

    三个人谈笑言欢,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楼兰城似乎因为他们的存在显得有了一点生气,没人居住的房子很快就会破败,有人居住的房子就大不同,哪怕是一个破山洞如果有人居住也会显得生机勃勃,这是一个规律,有了人世界才显得大不同。

    大唐的悍卒几乎是无所畏惧的,在来楼兰的路上,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在沙子上飞奔的蝾螈,在石头缝里隐身的蝎子,这些东西不奇怪,但是遇到一头一丈多长的大蜥蜴这就稀奇了。(参见大明轶事录,一位参将杀死了一条巨型蜥蜴,据说是龙。)

    这些悍卒见到大蜥蜴第一反应不是转身逃跑,而是欢呼着冲了上去,尤其以程处默跑的最快,蜥蜴想跑已经晚了,铺天盖地的标枪,弩矢已经飞了过来,等程处默追到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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