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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第3/4页)
完,应该每天都有掉落。 第三十四章 番外二 他乡 与上海相比,纽约这座城市的繁华是惊人的,令人不适的。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各种肤色的人种,各种听不懂的语言,另类的衣着打扮,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怀恩心中即使做好了准备,仍有些难以适应,更别提姑妈管家和佣人们了,他们基本每天都待在宅子里,鲜少外出,每次出去从报童那里领一份报纸都成了一次冒险。 路信黎若有所觉,一个月后又搬了一次家,搬到了唐人街里。 这里几乎都是中国人,熟悉的乡音给人安全感,佣人们也敢出去逛街买东西了,生活也热闹了起来,家中也有了人气。 怀恩很喜欢唐人街,虽然这里有些杂乱,可这路信黎买的这座房子与上海的路公馆有点像,他后来才知道这座房子本是前清大官来美避战时建的,光盖就用了四五年时间,装修又用了一两年,等真正住进来没过一年,又举家搬到了华盛顿。 这房子经过几轮转手,不知何时被路信黎买下,怀恩搬进来时,这里连地毯都铺的与路公馆里的一样。 “书房里的书不多,等生完孩子我陪你去买。”路信黎说。 孕期已有七个月了,怀恩依旧留着不长不短的学生头,穿着姑妈做的月白色长衫,肚子高高耸起,没人怀疑他是个男子。 路信黎问怀恩生完孩子后,想去大学里读什么专业,怀恩想了想,道:“化学吧。” 路信黎便买了学多化学书过来,还请了来美留学的化学系研究生给怀恩授课。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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