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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第3/4页)
保持着土葬的习俗。 当下人都讲究个落叶归根,就算是城里人也通常会选择将尸体送回老家下葬办席,至于没有老家的便会在自家停灵,办完酒席后再葬在郊外买好的墓地里。 五十年代初期宣传过一段时间的移风易俗,倡导树葬和海葬等等较为新潮的丧葬方式,但效果可想而知不会太好,连后世人都无法完全接受,更别说如今。 转折点出现在56年,一次会议上国家领导人们推行火葬,不保留遗体,只保留骨灰,不建坟墓。 他们以身作则,从上到下,各大城市纷纷响应号召,建立了火葬场,后来改为殡仪馆。 文革时期,封建旧俗被批判,有些地区连葬礼都不能举办,各个省份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响应火葬的政策,这种丧葬形式得到蓬勃发展。 光是66年这一年,市里就多出了3个殡仪馆,按照规模分为“5个人、5亩地、5万元”的“三五场”或“8个人、8亩地、8万元”的“三八场”。 怀安殡仪馆在市里规模比较大,是三八场,因为工作性质特殊,里头的工作人员经常与死人接触,在旁人眼里意味着沾染晦气。 一般人都不乐意来,乐意来的胆量也不一定大,所以殡仪馆员工的工资开得很高。 而且这年头能拉到殡仪馆举行葬礼的家庭都不缺钱,通常都会给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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